【利用疫情做广告,疫情期间的广告案例】

疫情期间,移动广告投放呈现哪些市场趋势?

〖壹〗、疫情期间 ,移动广告投放呈现以下市场趋势:流量洼地转移:短视频 、微博、新闻类App用户活跃时长显著增加疫情期间,全民居家隔离,公交、地铁 、机场、商超、电梯等线下场景的广告流量锐减 ,营销效果减弱 。刷短视频 、微博、新闻成为获取资讯和娱乐消遣的主要方式,这些领域成为流量洼地,自媒体营销价值被放大。

〖贰〗、增长明显的行业:K12教育 、游戏 、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家政服务(家庭消毒) 、主播招募、玉雕玉刻等行业投放预算有增加。例如 ,K12教育与游戏行业在疫情期间增长较为明显,棋牌类游戏增幅最为突出;在线教育广告投放品类以及投放预算涨幅较大 。

〖叁〗、疫情初期广告市场整体收缩品类投放减少:户外活动类 、商服娱乐类、礼品馈赠类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品类广告投放明显缩减。例如,旅游、线下娱乐场所的广告几乎停滞 ,礼品行业因社交场景减少需求下降。行业花费缩减:上半年各行业广告花费普遍下降 ,广告主推广费用投入更谨慎,营销预算支出预期普遍下调 。

实行疫情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壹〗 、针对食品、药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屡罚屡犯情形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 ,但二年内因虚假宣传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如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如引发群体性事件 、媒体广泛报道) 。

〖贰〗、疫情期间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 虚假广告罪 ,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叁〗 、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的 ,依照《刑法》第168条,以“失职罪 ”或“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 ,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以该罪定罪处罚 。

疫情对线上广告投放有哪些影响?如何调整?

〖壹〗 、疫情对线上广告投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行业投放预算变动、媒体广告收入变化、流量与转化成本波动等方面,调整策略包括建设私域流量 、转型新模式、优化选品与投放策略等。

〖贰〗、广告投放Top10行业保持一致,广告数占比变化相对平稳 ,疫情影响并不明显。游戏行业和文化娱乐等广告占比增长较明显,游戏行业的广告数占比由原先的119%增长到近来的185%,体现了“假日经济”带来的影响 。

〖叁〗 、灵活调整合作策略:主动与客户协商广告延期播放、赠送投放套餐等优惠措施 ,体现真诚合作态度。例如,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企业,可提供延期上刊服务 ,减轻其资金压力。历史数据提供信心:回顾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户外广告投放量在6月受控期触底后回升,全年仍实现14%增长 ,高于广告业13%的平均增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