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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海南游艇租赁管理规定(试行))

摘要 海南游艇租赁管理规定(试行)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海南省旅游委员会是本省游艇租赁的管理机构,对全省范围内游艇租赁的营业资质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
海南游艇租赁管理规定(试行)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海南省旅游委员会是本省游艇租赁的管理机构,对全省范围内游艇租赁的营业资质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

二、租赁企业申请及审批

(一)租赁企业应当依法申请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设备、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险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和旅游宣传,为游艇租赁和旅游创造良好环境。 (二)租赁企业应当向海南省旅游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租赁资质、乘客保障、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业务信息。 (三)海南省旅游委员会根据租赁企业的申请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后交由有关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分别进行竞买、评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租赁企业,并颁发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三、游艇租赁服务要求

(一)租赁企业应当为承租人提供专业的游艇租赁服务与质量保障。 (二)租赁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做好租赁合同、租赁规费、押金、保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三)租赁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游艇租赁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对游艇进行养护与维修,保证游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租赁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船舶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在保证游艇租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实行安全保障,做到安全第一。 总之,海南游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试行,是为了促进海南游艇租赁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租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游客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广大游艇租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租赁企业要积极执行管理规定,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共同为海南旅游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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